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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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考试及录取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考试及录取工作。
一、考试
(一)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
综合素质评价为线上面试,时间4月9日至12日,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官方微信通知。
(二)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由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300分。
二、录取
(一)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招生院校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型院校。
(二)录取规则:依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对报考本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执行招生计划情况。
1. 按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男女生比例原则不限。
3.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汽车电子技术、铁道供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电梯工程技术等专业招收男女不限,女生只招收明确填报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汽车电子技术、铁道供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电梯工程技术等专业志愿考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调剂女生;
4.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 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时间:4月17日至4月21日。(公示平台:www.xjjtedu.cn以及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院校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联系。
(四)考生确认:4月22日10时至4月24日18时 ,拟录取考生需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信息确认后的名单为招生院校最终录取名单。
(五)相关事项。2023年高职单招(含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6月15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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