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网站地图
  • 河北省 · 年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河北省 · 年 · 高职 · 提前招 · 五年一贯制
  • 智选报考 · 志愿填报 「 智选大学 · 志愿填报 」
  • 大学志 www.ChinaSchool.com.cn
  • 河北省 · 大学名单
  • 河北省 · 招考最新资讯
  • 「 河北省 · 最美大學 」
大学高校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招生分数 - 高考志愿,大学招生,线上咨询答疑
 2025 招生 ©
 章程 简章 计划 分数

河北

  • 校志
  • 文化
  • 招生信息汇总

智选·创建志愿方案

  • 河北省 · 高校(大學)面向華僑港澳臺招生資訊
    • 首页
    • 全国高考招生信息汇总
    • 高考招生政策
    • 招生章程 · 计划
    • 单考 · 单招 · 提前招
    • 招考动态
    • 志愿填报
    • 报考规划
    • 全国大学名单
    • 本科院校
    • 高职高专
    • 民办高校
    • 中外合作办学
    • 成人院校
    • 自主招生
    • 本专科 · 艺术院校
    • 研究生院校
    • 强基计划院校
    • “双一流”建设高校 · 建设学科
    • “双高”建设计划
    • “985 · 211”
    • 专项计划院校
    • 历年分数线
    • 本专科 · 专业目录
    • 专业解读
    • 国际大学简介
    • 高考分类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 强基计划
    • 保送生
    • 民办招生
    • 专升本
    • 特殊类:艺术 · 体育 · 运动 · 公费(定向)师范生 ·(免费)医学生
    • “国家 · 高校 · 地方” 专项计划
    • 院校留学
    • 國際招生
    • 大陸高校面向华侨港澳臺招生
    • 港澳高校面向内地招生
    • 「 我的大學 · 我的万水千山 」
    • 招生专题: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香港
    • 澳門
    • 台灣

    所在位置:

    • 首页
    • 河北省高校名单
    •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4年河北省普通专接本招生章程
    •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大学志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4年河北省普通专接本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5月14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院校本站主页



    第一章 学校基本信息
    第一条 学校性质及概况
      学校名称: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校设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招生事宜做出决策。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三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最终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四条 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选择报考专业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达到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专业+院校”模式填报该专业(联考专业)所包含的院校志愿。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填报10个院校平行志愿。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1个院校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投档到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最低分为同分的考生全部录取。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其缺额计划与新增招生计划一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第五条 新生入学前必须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按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第五章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 由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河北省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办公室。
      电 话:0314-2370333
      传 真:0314-2370919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区学院路西二号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处招生办
      邮政编码:067000
      网 址:https://www.hbun.edu.cn



    招生简章

    2024年 :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4年河北省普通专接本招生章程

    2023年 :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校企合作专业简介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 人工智能专业

    2022年 :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应用型)项目简介

    2024年 : 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流金歲月 「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声明(反馈邮箱)
    本页引用了院校官网资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反馈邮箱: School@ChinaNet.com.cn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标识(校名、校徽)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大学志 * 整理招生信息 *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校园风光
    我的流金歲月
    高考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