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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0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院校本站主页



    沈阳师范大学
    202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
    沈阳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110034。

    3.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
    本科

    5.办学形式
    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13.08万平方米(约合1695.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4平方米;生师比16.1:1;专任教师1426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2.5%;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3.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852.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163.7元;图书241.3万册,生均图书86.7册。
    住宿条件:2025级新生宿舍标准4人间或6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5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计划说明

     

    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最终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戏曲类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我校预留计划的使用,按国家和相关省份的文件精神执行,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过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按规定在批次投档前投入使用。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以下专业限制语种,只允许英语考生报考。
    英语(含师范)、翻译专业。
    (2)以下专业入学之后学习英语,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入校后因语种问题无法完成学业,学校不予调整专业。
    汉语国际教育(含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专升本、师范、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含专升本)、网络工程、教育技术学(含师范)、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含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含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含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4.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与2021年在教育部选考科目要求系统填报内容(各省已于2022年公布)一致。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三、专业设置说明 

    备注:
    1.学校在各省具体招生专业、招考方向(含声乐器乐种类)、招生科类,以各省招考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该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若出国学习,学费按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入学当年规定标准收取。
    3.该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出国学习,学费按都柏林商学院入学当年规定标准收取。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者,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1200元/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修订)》及《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缴纳学费实施办法(修订)》沈师大校发〔2014〕49号文件规定执行,如在学年第一学期内发生的,全额退回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第二学期内发生的,退还一半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住宿费按月退还(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退还)。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政策及有关程序
    (1)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800元,国家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150元。
    (2)学校奖学金(以当年秋季学期新生学生手册信息为准):学校设有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综合类奖学金及多项单项奖学金。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网上确认并审核,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20000元。

     

    六、国际交流合作

     

    1.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是沈阳师范大学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实施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采取“4+0”和“2+1+1”模式,即学生可在国内学习中美双方全部课程从而获得中美双学位,也可在国内学习2年,到美国学习1年,再回国学习1年,获得中美双学位。在本校同批次录取。如果选择“2+1+1”模式,学生须在二年级结束时所修完的美方课程和英语类课程平均分80分以上方可自愿提出申请赴美方合作校学习一年,四年级时回国继续学习。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平均绩点达到2.0)且符合毕业及授予学位的条件者,可获得沈阳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可获得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其中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三个专业为BBA,即商业管理学士学位,法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BA,即文学学士学位。如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变更,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协商解决。
    2.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s://jsj.moe.gov.cn),沈阳师范大学(https://www.synu.edu.cn)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https://www.dbs.ie)采取“3+1”模式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批准编号MOE21IR2A20212207N),学制四年,由中爱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旨在培养适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的应用型工程人才,培养方向侧重于数据分析与大数据。在本校同批次录取。该项目前三年须在沈阳师范大学学习,在语言和课程成绩达到外方要求后,第四年赴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学习,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沈阳师范大学颁发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毕业证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颁发的计算机理学学士(荣誉)学位证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并出具相应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生在就读期间,如因学习或语言成绩未达到出国要求,或因个人身体、家庭等原因提出不出国申请,经批准可继续在沈阳师范大学学习,学生在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后,可申请获得沈阳师范大学颁发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毕业证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学士学位证书。该项目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5000元,在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就读期间学费以学生出国当年爱方大学公布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为准。如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变更,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协商解决。

     

    七、录取办法

     

    1.调档比例
    (1)普通类: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2)艺术体育类:按各省招考办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①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②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③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④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⑤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⑥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其他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
    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我校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3)辽宁省2025年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投档录取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含排位或排位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在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含排位或排位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含排位或排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艺术类:考生进档后,我校根据录取原则,按相关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和《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戏曲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戏曲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专业(不分行当或乐器种类),全国统一排序,按省际联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 : 024-86574436  
    024-86592067(传真)
    024-86592982(监督)
    招生网址:https://zs.s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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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 : 沈阳师范大学与美国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开展学士学位教育2025年自主招生简章

    2023年 : 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2024年 : 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24年 : 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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