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费 / 住宿费标准学费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8月19日
收费情况
(一)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完全学分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20〕35号)要求,学校实行完全学分制,具体收费标准按照《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校字〔2021〕第80号)执行,学生按学分制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4年制学费总额:120000元,平均每学年30000元,2年制学费总额:60000元,平均每学年30000元)。2025级新生学年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专业学费标准为22000-22750元/学年,按学年收缴,每学年开学前收取;4年制总学分为145-160学分,2年制总学分为75-80学分,学分学费标准为200元/学分,每学期选课后收取。
住宿费为3000元/人/学年,每学年开学前收取。
(二)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