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学院2025年收费项目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6月5日
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按“专业设置说明”中金额收取,如学费进行调整,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
(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