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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艺术学院-奖 / 助学金政策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院校本站主页



    给予学生资助政策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元/年、二等3150元/年)、学校俊才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励志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学校临时困难补助等。
    2.每年9月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并公示。
    3.每年10月份开始进行奖助学金评审并公示。
    4.指导、协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本科新生奖学金颁发原则
    (一) 奖励专业(方向)
    在下列专业或专业方向设立新生奖学金:
    1.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招考方向)、流行音乐专业;
    2.表演类:表演(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招考方向);
    3.舞蹈类:舞蹈表演专业;
    4.美术类:绘画、中国画、雕塑、文物保护与修复、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5.书法学专业。
    (二) 奖励条件与等级
    1.凡报考我校上述专业(方向)的考生,其省统考成绩排名达到所在省专业统考前5名,并被我校录取且取得学籍的,申请获得批准,给予特等新生奖学金五万元。
    2.凡报考我校上述专业(方向)的考生,其省统考成绩排名达到所在省专业统考前6—10名,并被我校录取且取得学籍的,申请获得批准,给予一等新生奖学金三万元。
    3.凡报考我校上述专业(方向)的考生,其省统考成绩排名达到所在省专业统考前11—20名,并被我校录取且取得学籍的,申请获得批准,给予二等新生奖学金二万元。
    4.凡报考我校上述专业(方向)的考生,其省统考成绩排名达到所在省专业统考前21—30名,并被我校录取且取得学籍的,申请获得批准,给予三等新生奖学金一万元。
    5.音乐表演类专业分声乐和乐器两个方向使用省统考成绩统一排名,舞蹈表演专业使用舞蹈类统考成绩统一排名。不分小乐种、舞种排名。
    (三) 以上专业新生奖学金的申请办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每年9月份评定并全校公示不少于5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日


    学    费 : 大连艺术学院-学费 / 住宿费标准

    奖学金 : 大连艺术学院-奖 / 助学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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