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网站地图
  • 辽宁省 · 年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辽宁省 · 年 · 高职 · 提前招 · 五年一贯制
  • 智选报考 · 志愿填报 「 智选大学 · 志愿填报 」
  • 大学志 www.ChinaSchool.com.cn
  • 辽宁省 · 大学名单
  • 辽宁省 · 招考最新资讯
  • 「 辽宁省 · 最美大學 」
大学高校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招生分数 - 高考志愿,大学招生,线上咨询答疑
 「 十年苦读,不负韶华 ! 」
  2025 ©

辽宁

  • 校志
  • 文化
  • 招生信息汇总

智选·创建志愿方案

  • 辽宁省 · 高校(大學)面向華僑港澳臺招生資訊
    • 首页
    • 全国高考招生信息汇总
    • 高考招生政策
    • 招生章程 · 计划
    • 单考 · 单招 · 提前招
    • 招考动态
    • 志愿填报
    • 报考规划
    • 全国大学名单
    • 本科院校
    • 高职高专
    • 民办高校
    • 中外合作办学
    • 成人院校
    • 自主招生
    • 本专科 · 艺术院校
    • 研究生院校
    • 强基计划院校
    • “双一流”建设高校 · 建设学科
    • “双高”建设计划
    • “985 · 211”
    • 专项计划院校
    • 历年分数线
    • 本专科 · 专业目录
    • 专业解读
    • 国际大学简介
    • 高考分类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 强基计划
    • 保送生
    • 民办招生
    • 专升本
    • 特殊类:艺术 · 体育 · 运动 · 公费(定向)师范生 ·(免费)医学生
    • “国家 · 高校 · 地方” 专项计划
    • 院校留学
    • 國際招生
    • 大陸高校面向华侨港澳臺招生
    • 港澳高校面向内地招生
    • 「 我的大學 · 我的万水千山 」
    • 招生专题: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香港
    • 澳門
    • 台灣

    所在位置:

    • 首页
    • 辽宁省高校名单
    •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大学志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6月24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院校本站主页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380-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9.9万平方米(约合748.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5平方米;生师比16.5;专任教师384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4.2%;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3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420.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950.3元;图书34.1万册,生均图书43.7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2-8)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网上预定形式自主选择。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2.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只开设公共英语课。
    3.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
    4.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5.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印章。毕业时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并加盖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印章。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
    2023年所有专业学费标准:27500元/年/生。
    (2)住宿费
    根据宿舍不同标准,住宿费按2500-6500元/年/生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执行,即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生、二等2750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我校设有校奖学金及临时困难补助,孤儿学生学费全额减免。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服务。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在各招生省份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00%。具体按各招生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学类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我校执行各招生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3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高考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专业级差;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对于非新高考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采用“3+3”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采用“3+1+2”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联系电话:024—31679902 、31679907 、31679909 、31679912、18940289280、18940289299
    传    真:024-31679909、31679912
    网    址:http://www.lncmxl.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4日


    招生章程

    2023年 :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2年 :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1年 :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流金歲月 「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声明(反馈邮箱)
    本页引用了院校官网资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反馈邮箱: School@ChinaNet.com.cn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标识(校名、校徽)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大学志 * 整理招生信息 *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校园风光
    我的流金歲月
    高考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