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网站地图
  • 江苏省 · 年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江苏省 · 年 · 高职 · 提前招 · 五年一贯制
  • 「 智选大学 · 志愿填报 」
  • 大学志 www.ChinaSchool.com.cn
  • 江苏省 · 大学名单
  • 江苏省 · 招考最新资讯
  • 「 江苏省 · 最美大學 」
大学高校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招生分数 - 高考志愿,大学招生,线上咨询答疑
 「 春祺夏安,秋绥冬宁 ! 」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志愿填报 · 录取分数

江苏

  • 校志
  • 文化
  • 我的大学

智选·创建志愿方案

  • 江苏省 · 高校(大學)面向華僑港澳臺招生資訊
    • 首页
    • 全国高考招生信息汇总
    • 高考招生政策
    • 招生章程 · 计划
    • 单考 · 单招 · 提前招
    • 招考动态
    • 志愿填报
    • 报考规划
    • 全国大学名单
    • 本科院校
    • 高职高专
    • 民办高校
    • 中外合作办学
    • 成人院校
    • 自主招生
    • 本专科 · 艺术院校
    • 研究生院校
    • 强基计划院校
    • “双一流”建设高校 · 建设学科
    • “双高”建设计划
    • “985 · 211”
    • 专项计划院校
    • 历年分数线
    • 本专科 · 专业目录
    • 专业解读
    • 国际大学简介
    • 高考分类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 强基计划
    • 保送生
    • 综合评价
    • 专升本
    • 特殊类:艺术 · 体育 · 运动 · 公费(定向)师范生 ·(免费)医学生
    • “国家 · 高校 · 地方” 专项计划
    • 院校留学
    • 中外合作
    • 大陸高校面向华侨港澳臺招生
    • 港澳高校面向内地招生
    • 「 我的大學 · 我的万水千山 」
    • 招生专题: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香港
    • 澳門
    • 台灣

    所在位置:

    • 首页
    • 江苏省高校名单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普高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5月10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返回大學主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及招生省份主管部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920,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的招生代码以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欣乐路188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教育厅直管的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江苏省首批示范高职院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学校肇始于民族化学工业先驱范旭东先生于1934年创办的“远东第一大厂”——永利化学工业公司錏厂厂办校,地处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学校2019年-2023年连续5年荣获江苏省普通高校综合考核第一等次,蝉联高职院校服务贡献60所典型学校、高职院校学生发展指数、教师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毕业生年终就业去向落实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连续四年获评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督导A等高校。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份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生工作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市)按照分类分代码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江苏省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学校将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江苏省相关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中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再同分者,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排序。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江苏省外考生按各省公布的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对进档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目前只开设英语、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 4700元;

    工科类专业 5300元;

    艺术类专业 6800元;

    医药卫生类专业 6200元。

    第二十三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精神,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500-1200元。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审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勤、补、助、贷、减、免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爱心基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专项奖励资助项目。奖学金总授奖率25%以上,奖学金最高达8000元/年,助学金最高4300元/年,并有近200个勤工助学岗位,享受助学比例达30%以上。

    第二十六条 考生经录取并报到入学获得正式学籍后,通过一学期在校学习,可以提出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欣乐路188号。

    邮政编码:210048

    招生咨询电话:4008601153(免费)、025-58370715、57054841

    招生QQ群:省内群号:315358685  外省群号:440351268

    招生传真:025-57054841

    电子信箱:zjb@njpi.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5-57013249

    招生监督邮箱:jjjc@njpi.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s://www.njpi.edu.cn/zjb/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招生章程

    2024年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普高招生章程

    2023年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2年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1年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流金歲月 「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声明(反馈邮箱)
    本页引用了院校官网资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反馈邮箱: School@ChinaNet.com.cn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标识(校名、校徽)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大学志 * 整理招生信息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校园风光
    我的流金歲月
    高考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