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教育厅直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江苏省首批示范高职院校,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地处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毗邻国家级新材料科技园。
根植化工,砥砺前行。学校肇始于民族化学工业先驱范旭东先生于1934年创办的“远东第一大厂”——永利化学工业公司錏厂厂办校(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历经永利化工专科学校、南化化工学院、南化公司技工学校、化工部南京动力学校分校、化工部南京化工学校、南京化肥厂化工学校、南化公司化工学校、南京化工学院南化分院、南京化工学校、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等历史变迁。
坚守初心,春华秋实。学校服务区域、融入产业,经过一代又一代人薪火相继、身教言传,形成了“仁爱求真笃行拓新”的校训,铸就了“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南京科院精神,明确了“赓续化工血脉服务绿色发展”的办学定位,确立了“政行校企合作共赢、产学研用结合共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化工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方针。获评“高职院校60所服务贡献典型学校”“教师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学生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六年荣获江苏省普通高校综合考核第一等次,获全国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1次、“服务贡献50强”3次、“国际影响力50强”3次,位居全国高职院校排行榜第149位、武书连中国高职高专排行榜第50位、江苏高职院校人才竞争力第9名。
综合施治,贡献突出。学校坚持党对学校事业的全面领导,深化“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社会参与”的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校领导班子考核4次获省属高校综合考核优秀等次。坚持质量为本,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科学治校,确定了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构建了“强规范、建机制、守标准、防风险、优环境、提水平、促发展”内部控制体系。坚持“三步走”发展战略目标不动摇,正在努力建设成为“产教融合深办学特色明培养质量高”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高职教育为宗旨,根植化工、立德树人、五育并举,促进特色优势发展,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系统治理,提升高水平办学贡献度,全面实施学校党代会提出的“提质”“培优”“增值”“赋能”“聚力”“凝心”“拓新”等七大工程,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更高层次办学,为社会培养输送了12万余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对行业、企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
需求导向,以院建群。学校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5万人。精准对接国家制造强国战略,围绕江苏省“1650”现代化产业体系、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匹配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3+3+X”现代产业体系,瞄准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优势产业集群,生命健康、高端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集群,以及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绿色低碳前沿产业集群,构建了以绿色化工专业集群(包含精细化工技术、化工装备技术、绿色生物制造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群)为主体,为“美丽中国”助力,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健康管理与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群为支撑的专业整体布局。设有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生命健康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基础科学部、体育工作部等12个教学单位。
打造金专,平台众多。学校形成以化工为特色,工、经、文、管、医、艺多科性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拥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7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4个、省品牌专业2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5个、省国际化品牌专业2个。创新实践“一体两翼三维四化五新”校企合作南科模式,形成“单项能力共享、综合能力交叉、岗位能力拓展、职业能力提升”的四级递进实训体系,建成国家级、省级及校内外实训基地413个。立项建设国家职业教育示范性“现代化工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教育部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单位、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绿色化工与环境保护”产教融合集成平台、江苏省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2项。
服务行业,影响广泛。学校是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责任关怀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及全国责任关怀院校工作组组长单位、教育部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及职教工作委员会主任单位、教育部石化行指委精细化工技术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职教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高职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单位、全国现代化工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理事长单位、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江苏省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研究会副会长单位、江苏化工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江苏省石油化工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及秘书长单位。是教育部等主办、省教育厅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等承办的全国职业院校“精细化工生产技术”技能大赛定点基地、全国石油和化工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培训基地、中石化系统优质人力资源培养输送基地。牵头成立了“江苏化工职教集团”并获批教育部首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全国责任关怀院校工作组”并荣获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责任关怀最佳组织单位、卓越领导者、优秀推进者。
造就金师,实力雄厚。学校现有教师高级职称占比42.6%以上,具有硕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比86.1%以上,“双师素质”教师占比88.5%以上。现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2个以及省级教学创新团队3个、科技创新团队2个、“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5个,获批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10个,获教育部认定双师型基地3个,获评江苏省技术能手26人、全国化工职教名师8人、江苏省高校教学名师5人、江苏省模范教师1人、江苏省双创人才2人、产业教授17人、“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21人、“青蓝工程”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6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2人,“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入选对象79人。形成了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层次分明的教师发展梯队,打造了“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
潜心育人,异彩纷呈。学校面向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海南、内蒙古等23个省(自治区)每年招生4800人以上,与本科院校开展“3+2”分段培养、“4+0”联合培养项目,与中职学校开展“3+3”分段培养项目。在校学生获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金奖4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7项、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1项、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1项、“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2项以及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1项,入选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人选1人、中华职教社最美职校生1人、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1人、江苏省最美大学生1人、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1人。“飞向大山深处的白鸽”云南调研支教团获评全国大学生暑期实践百强团队案例,“星光志愿者”等学生志愿团队入选全国“七彩四点半”志愿服务项目示范实施团队,“梦里花”学生志愿团队获评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毕业生就业质量稳步提高,连续获评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督导A等高校。
深化教改,成果丰硕。学校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育人机制,践行“价值引领、五育并举”育人理念,着力培养“敬业专业、追求卓越、产业急需、技艺高超”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承接教育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10项、教育部1+X证书试点项目47项、教育部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项目46项、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1项、省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项目31项,参与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3项,主持省级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2项。拥有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6门、省级高校在线开放课程12门、省级外国留学生英文授课精品课程4门、“十四五”江苏省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14门。获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15部,牵头教育部精细化工技术(中高本)、绿色生物制造技术等专业目录和教学标准修订。获全国教材建设奖二等奖2项、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和三等奖各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江苏省级教学成果奖14项。
科教融汇,职继协同。学校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形成了以低碳、节能环保产业为先导,重点围绕先进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方向发展的科技服务体系。现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校级“科研北斗计划”创新平台及校企合作创新平台40个、校内科普实践体验中心20个。学校是国家自然基金项目依托单位,近3年获批国家自然资金项目5项。学校被认定为中国科协科普品牌示范工程(高校星火馆)、江苏省新质生产力科技馆、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江苏省计算机科普教育基地和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学校于2011年成立由政校企共同投资、股份制企业化运作的南京化院中山科技创业园有限责任公司,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提供“一体化”发展空间,形成了“园校一体化”办学格局和具有高职特色和行业特色的创新创业体系。拥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全国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国家级众创空间3个国家级品牌,省级大学科技园、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2个省级品牌,是省科技服务业“百强”机构,获江苏省“综合孵化器十强”称号,设立创业种子基金、校友创新创业奖学金,在科技部、省科技厅、人社厅等机构组织的绩效评估中多次获得优秀等次。推进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构建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与地方政府共建南京江北新区社区学院、南京江北新区老年开放大学,获评“江苏省社会教育先进集体”,拥有国家级“终身学习品牌项目”1个,省级“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建设项目”2个,国家级社区教育品牌课程2门。是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示范职业院校、南京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南京市退役军人承训机构,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区高技能人才流动工作站,牵头建设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全国石油和化工培训学院,获评全国“服务贡献50强”3次。
开放办学,行稳致远。学校是中国—中亚产教融合联盟执行秘书处单位、江苏—中亚产教融合联盟秘书长单位、南京市数字产业出海联盟联合秘书处单位,欧洲职业教育机构联盟(EVBB)中国唯一的全权会员单位、美国社区学院国际发展联盟(CCID)三个中国会员单位,“全国石油与化工‘一带一路’联盟”常务副主席及秘书长单位、“中国—东盟国际职教联盟”牵头院校之一。先后与32个国家120余家高校或机构建立稳定的交流合作关系,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220余份合作备忘录,与爱尔兰都柏林塔拉理工学院、英国约克圣约翰大学等合作探索“3+2+2”专本硕衔接跨国分段人才培养。与加拿大道森学院共同举办中加数控大赛,开国内高职院校举办国际技能大赛之先河。自2013年招收海外留学生以来,实践外国留学生现代学徒制,获江苏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入选教育部“中国-东盟双百职校强强合作旗舰计划”特色项目,首批接受全国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首批通过来华留学生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认证。2014年起在境外建设南京科院印尼德龙学院、南京科院南钢印尼学院、乌兹别克斯坦郑和学院,立项江苏高校“郑和学院”。2018年3月,纳米比亚总统哈格•根哥布来校参访。荣获“江苏省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先进学校”“江苏省来华留学生教育先进集体”“留学江苏目标学校”等荣誉,连续三年获评全国“国际影响力50强”,入选全国“国际合作卓越校”。
“十五五”期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响应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发展战略、人的全面发展导向,坚持“专业产业联动、供需对接驱动、育训并举带动、政行企校互动、技术升级触动、中外融通流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紧紧围绕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以高水平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举全校之力、聚四方之才、汇社会之智,为实现“产教融合深、培养质量优、科创特色强、办学水平高”的职业本科办学目标、助力教育强国建设而努力奋斗!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数据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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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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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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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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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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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3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6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6〕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学校2026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院校标识码:4132012920,江苏省招生代码1153。
第四条 学校简介: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教育厅直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江苏省首批示范高职院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2019年—2024年连续六年荣获江苏省普通高校综合考核第一等次。学校坚持“政行校企合作共赢、产学研用结合共进”,通过企业订单班、现代学徒制、现场工程师、产业学院等项目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欣乐路188号。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对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委员会。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教务处(招生工作处、范旭东学院)。
第八条 学校根据各地区生源情况组建招生工作组,负责各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区域协调发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提前招生计划。
第十条 本校本年度提前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提前招生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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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号 |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报考科类 |
学费(元/年) |
计划数 |
01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材料工程技术 |
d兼报 |
5300 |
30 |
02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 |
d兼报 |
5300 |
70 |
03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应用化工技术 |
d兼报 |
5300 |
150 |
04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精细化工技术 |
d兼报 |
5300 |
70 |
05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环境监测技术 |
d兼报 |
5300 |
50 |
06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环境工程技术 |
d兼报 |
5300 |
50 |
07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应急救援技术 |
d兼报 |
5300 |
45 |
08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分析检验技术 |
d兼报 |
5300 |
60 |
09 |
生命健康学院 |
药品生物技术 |
d兼报 |
5300 |
100 |
10 |
生命健康学院 |
绿色生物制造技术 |
d兼报 |
5300 |
40 |
11 |
生命健康学院 |
化妆品技术 |
d兼报 |
5300 |
50 |
12 |
生命健康学院 |
药学 |
d兼报 |
6200 |
50 |
13 |
生命健康学院 |
健康管理 |
d兼报 |
6200 |
50 |
14 |
生命健康学院 |
眼视光技术 |
d兼报 |
6200 |
45 |
15 |
智能制造学院 |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
d兼报 |
5300 |
30 |
16 |
智能制造学院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d兼报 |
5300 |
80 |
17 |
智能制造学院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d兼报 |
5300 |
60 |
18 |
智能制造学院 |
化工装备技术 |
d兼报 |
5300 |
40 |
19 |
智能制造学院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d兼报 |
5300 |
30 |
20 |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d兼报 |
5300 |
110 |
21 |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d兼报 |
5300 |
50 |
22 |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d兼报 |
5300 |
70 |
23 |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d兼报 |
5300 |
45 |
24 |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d兼报 |
5300 |
60 |
25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d兼报 |
5300 |
70 |
26 |
信息工程学院 |
软件技术 |
d兼报 |
5300 |
50 |
27 |
信息工程学院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d兼报 |
5300 |
50 |
28 |
信息工程学院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d兼报 |
5300 |
90 |
29 |
经济管理学院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d兼报 |
4700 |
30 |
30 |
经济管理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d兼报 |
4700 |
50 |
31 |
经济管理学院 |
市场营销 |
d兼报 |
4700 |
25 |
32 |
经济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 |
d兼报 |
4700 |
40 |
33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
d兼报 |
5300 |
120 |
34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c体艺 |
6800 |
40 |
备注:最终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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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报名考核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已参加江苏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报考普通类专业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10门合格。
报考艺术类专业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4门及以上合格,且取得省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
退役士兵须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作要求。退役士兵考生须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江苏省2026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于3月5日前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并将盖章的审核表及退役士兵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A4纸)通过邮局EMS方式寄至南京市江北新区欣乐路188号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招生工作处、范旭东学院),注明“提前招生退役士兵报名材料”,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5-57054841。
第十二条 报考方式:2026年3月12日至14日17时,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平台(网址为:gk.jseea.cn),根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学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按流程要求进行填报,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第十三条 考核办法、考核分值
(一)考核办法
学校采用“文化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校测考核,文化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对象包含所有考生。
1.文化基础考试:由学校根据高中课程标准命题,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采用笔试方式。
2.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职业素养、心理素养,采用笔试方式。
3.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合并进行,时间为180分钟。
(二)考核分值
1.文化基础考试:满分为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20分、英语8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对考生进行合格性评判,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
3.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根据考生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赋分,合格赋20分/门,不合格不赋分,满分200分。
校测考核于2026年3月22日下午14:00—17:00进行,地点: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于3月18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校测考核实施办法及报到安排》,考试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等有关规定收取,每生缴纳60元。
第十四条 成绩发布与复核:校测考核成绩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请于成绩公布3日内电话咨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5-57054841,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提前招生成绩复查申请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zjb@njpi.edu.cn,逾期不予处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分配专业。
1.录取原则:
(1)普通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满分300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200分)+政策性加分。
(2)艺术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满分300分)+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200分)+政策性加分。
(3)退役士兵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满分300分)+政策性加分。退役士兵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同一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3人。
(4)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服从志愿调剂只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普通类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中的数学加语文、数学、语文、英语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艺术类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如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中的数学加语文、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
(6)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如考生所报的专业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2.加分政策: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拟录取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备案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经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学费,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医学类专业62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第十九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要求,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500—1000元。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勤、补、助、贷、减、免等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爱心基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专项奖励资助项目。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25-57013644、58371581。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25-57013249,招生监督邮箱:jw57013249@163.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录取。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欣乐路188号,邮政编码:210048;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4008601153(免费)、025-58370715;
招生传真:025-57054841;
招生QQ群:537080999;
电子信箱:zjb@njpi.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www.njpi.edu.cn/zjb/。
第二十五条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简章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简章由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招生工作处、范旭东学院)负责解释。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提前招生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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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号 |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报考科类 |
学费(元/年) |
计划数 |
01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材料工程技术 |
d兼报 |
5300 |
30 |
02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 |
d兼报 |
5300 |
70 |
03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应用化工技术 |
d兼报 |
5300 |
150 |
04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精细化工技术 |
d兼报 |
5300 |
70 |
05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环境监测技术 |
d兼报 |
5300 |
50 |
06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环境工程技术 |
d兼报 |
5300 |
50 |
07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应急救援技术 |
d兼报 |
5300 |
45 |
08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分析检验技术 |
d兼报 |
5300 |
60 |
09 |
生命健康学院 |
药品生物技术 |
d兼报 |
5300 |
100 |
10 |
生命健康学院 |
绿色生物制造技术 |
d兼报 |
5300 |
40 |
11 |
生命健康学院 |
化妆品技术 |
d兼报 |
5300 |
50 |
12 |
生命健康学院 |
药学 |
d兼报 |
6200 |
50 |
13 |
生命健康学院 |
健康管理 |
d兼报 |
6200 |
50 |
14 |
生命健康学院 |
眼视光技术 |
d兼报 |
6200 |
45 |
15 |
智能制造学院 |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
d兼报 |
5300 |
30 |
16 |
智能制造学院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d兼报 |
5300 |
80 |
17 |
智能制造学院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d兼报 |
5300 |
60 |
18 |
智能制造学院 |
化工装备技术 |
d兼报 |
5300 |
40 |
19 |
智能制造学院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d兼报 |
5300 |
30 |
20 |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d兼报 |
5300 |
110 |
21 |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d兼报 |
5300 |
50 |
22 |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d兼报 |
5300 |
70 |
23 |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d兼报 |
5300 |
45 |
24 |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d兼报 |
5300 |
60 |
25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d兼报 |
5300 |
70 |
26 |
信息工程学院 |
软件技术 |
d兼报 |
5300 |
50 |
27 |
信息工程学院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d兼报 |
5300 |
50 |
28 |
信息工程学院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d兼报 |
5300 |
90 |
29 |
经济管理学院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d兼报 |
4700 |
30 |
30 |
经济管理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d兼报 |
4700 |
50 |
31 |
经济管理学院 |
市场营销 |
d兼报 |
4700 |
25 |
32 |
经济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 |
d兼报 |
4700 |
40 |
33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
d兼报 |
5300 |
120 |
34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c体艺 |
6800 |
40 |
备注:最终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
|||||
省份 |
科类 |
计划数 |
录取数 |
最低最低分 |
江苏 |
美术(历史) |
25 |
25 |
442 |
美术(物理) |
3 |
3 |
428 |
|
3+2美术本科(历史) |
30 |
30 |
453 |
|
3+2美术本科(物理) |
5 |
5 |
447 |
|
普通(历史) |
239 |
239 |
454 |
|
普通(物理) |
530 |
530 |
439 |
|
3+2本科(历史) |
15 |
15 |
505 |
|
3+2本科(物理) |
105 |
105 |
486 |
|
河北 |
历史 |
13 |
13 |
444 |
物理 |
27 |
27 |
414 |
|
山西 |
历史 |
4 |
4 |
418 |
物理 |
6 |
6 |
396 |
|
内蒙 |
历史 |
3 |
3 |
433 |
物理 |
7 |
7 |
370 |
|
浙江 |
综合 |
60 |
60 |
466 |
安徽 |
美术 |
24 |
24 |
426 |
历史 |
54 |
54 |
461 |
|
物理 |
82 |
82 |
450 |
|
福建 |
历史 |
4 |
4 |
403 |
物理 |
6 |
6 |
436 |
|
江西 |
历史 |
13 |
13 |
472 |
物理 |
17 |
17 |
423 |
|
山东 |
综合 |
40 |
40 |
436 |
河南 |
美术(历史) |
11 |
11 |
433 |
美术(物理) |
4 |
4 |
430 |
|
历史 |
24 |
24 |
469 |
|
物理 |
41 |
41 |
431 |
|
湖南 |
历史 |
11 |
11 |
433 |
物理 |
9 |
9 |
411 |
|
广东 |
历史 |
5 |
5 |
430 |
物理 |
5 |
5 |
412 |
|
广西 |
历史 |
5 |
5 |
389 |
物理 |
5 |
5 |
400 |
|
海南 |
综合 |
10 |
10 |
491 |
四川 |
历史 |
6 |
6 |
449 |
物理 |
14 |
14 |
428 |
|
贵州 |
历史 |
5 |
5 |
440 |
物理 |
5 |
5 |
391 |
|
云南 |
历史 |
4 |
4 |
456 |
物理 |
6 |
6 |
424 |
|
西藏 |
文科 |
5 |
5 |
283 |
理科 |
5 |
5 |
250 |
|
陕西 |
历史 |
4 |
4 |
429 |
物理 |
6 |
6 |
407 |
|
甘肃 |
历史 |
8 |
8 |
400 |
物理 |
12 |
12 |
386 |
|
青海 |
历史 |
4 |
4 |
373 |
物理 |
6 |
6 |
334 |
|
宁夏 |
历史 |
5 |
5 |
374 |
物理 |
5 |
5 |
368 |
|
新疆 |
文科 |
4 |
4 |
313 |
理科 |
9 |
9 |
271 |
院系专业 |
|
院系 |
专业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 |
材料工程技术 |
|
应用化工技术 |
|
精细化工技术 |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环境监测技术 |
环境工程技术 |
|
应急救援技术 |
|
分析检验技术 |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生命健康学院 |
药品生物技术 |
绿色生物制造技术 |
|
化妆品技术 |
|
药品生产技术 |
|
药学 |
|
健康管理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
化工装备技术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
软件技术 |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大数据与会计 |
|
市场营销 |
|
电子商务 |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智能建造技术 |
工程造价 |
|
数字媒体技术 |
|
视觉传达设计 |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中文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基础科学部 |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体育工作部 |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学费,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医学类专业62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要求,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500—1000元。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勤、补、助、贷、减、免等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爱心基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专项奖励资助项目。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25-57013644、58371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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