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9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郑州市,是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河南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校由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1953年建校)与河南教育学院(1955年建校)合并组建。原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是河南最早以培养财税、金融、会计等专门人才为主的学校,是财经应用和经济管理人才培训的重要基地。原河南教育学院是省属成人本科院校,基础教育资源积淀深厚,本科教育经验丰富。
学校现有龙子湖、象湖两个主校区,总占地面积约120.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9.8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2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72.6万余册。建有216个校内实验室及实训场所、1个省级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各类基础设施齐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6万余人,教职工1527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职工50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职工318人。拥有教育部、省教指委委员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领军人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优秀专家、全国优秀教师、河南省教学名师等80余人,基本形成了以高层次专家为核心,以教授、博士为骨干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学校主动适应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重点发展财税、会计、金融等经管类专业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专业,打造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体,以“财经+科技”和“财经+教育”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办学特色。202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现有23个教学单位,43个本科专业。会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金融等4个学科获批河南省重点学科,财政学、投资学等8个专业入选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5年获批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单位。持续加强学科平台、梯队、团队建设,明确金融、资产评估、电子信息作为申硕支撑学位点,搭建硕士学位授权点“三级梯队”培育体系,为实现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的突破夯实基础。
学校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积极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全方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获批3门国家一流本科课程、24门河南省一流本科课程、19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课程思政样板课程、2部国家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22部省级“十四五”规划教材。获省级教学成果奖27项,其中特等奖3项。获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29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7项。“5G+智慧教育”成功入选工信部、教育部第一批应用试点,并获评全国典型项目,课程评价指标体系和经验在全省高校推广。近年来,学生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共获得国家和省级奖2000余项,其中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铜奖2项、“挑战杯”国赛铜奖1项。
学校强化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开展科研创新,协同育人合力充分发挥。成立“豫财政府绩效管理研究院”,创建“河南省金融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省级特色行业学院”3个、产业学院6个、产教融合基地109个、135家合作就业基地、258家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获批省本科高校产教融合项目10项,共建省、市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3个。建有河南省财政干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后备人才、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各类人才培训培养基地,创建首家“河南省金融教育示范基地”。本科办学以来,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7项,省部级科研课题437项,获批省级科研创新团队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为政府、行业、企业提供科技咨询报告148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160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1176篇。出版著作、教材534部,获省部级优秀成果奖25项,获发明专利、新型实用专利等114项。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办学,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先后与美国、加拿大、德国、韩国、马来西亚、塞尔维亚等30多所高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宽师生视野,提升办学水平。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美国约翰逊大学、韩国草堂大学、马来西亚城市大学等合作举办专科教育项目;与马来西亚拉曼大学和吉隆坡大学、格鲁吉亚国际黑海大学、塞尔维亚辛吉杜努姆大学开展交换生项目。获批教育部青年使者交流学习计划项目,开展国际学生招生,启动孔子学院筹建,入选教育部首批“中国—东盟千校携手计划”项目高校。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西部计划绩效考核优秀等次项目办”“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平安校园”“国内高质量就业示范高校”“河南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军院校”“河南高校招生就业工作示范单位”“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组织奖”“河南高校2021—2022年度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结对帮扶、定点帮扶工作连续四年均获“好”的等次,1个党支部入选全国专项行动团队,校党委连续四年获全省高校党建考核“好”的等次。
站位新时代,奋发新作为。学校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明德笃学、知行合一”的校训,弘扬“爱国、诚信、团结、奋进”的校风,团结带领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紧紧围绕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大力提升发展内涵,为把学校建设成办学特色鲜明、在全国同类院校中有一定影响的应用型财经类本科高校而团结奋斗!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大学风光 ·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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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两个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郑州市,是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河南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校由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1953年建校)与河南教育学院(1955年建校)合并组建。学校现有象湖、龙子湖两个主校区。
(一)学校全称: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二)办学性质:省属公办。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入学考试、学制、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校2025年面向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数量、生源质量、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后向社会公布。学校无预留计划。
第八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九条 学校普通本科学制四年,普通专科学制二至三年。
第十条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士学位。
第五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原则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按考生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及专业志愿安排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优先分配有专业志愿考生的专业。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须合格,进档后原则上不退档。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至同一专业组内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则作退档处理。
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及首选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高考加分政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所有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五条 艺术类本、专科和体育类本科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本校按照【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即: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录取。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方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本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等本科专业和摄影摄像技术专科专业招生对象为美术类考生;音乐学专业招生对象为音乐表演类考生。
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本科专业面向河南省内招生,要求考生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规则: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总成绩×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50×750×50%,即: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0.5+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执行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有关补充规定。对生活不能自理,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一)学费标准
1.普通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体育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
2.普通专科学费标准:艺术类6000元/生•年,软件类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13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标准
8人间600元/生•学年,6人间800元/生•学年,4人间1000元/生•学年。
(三)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学生在学年开学时缴纳
第十九条 在校生奖励资助政策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 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 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 20000 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000元和5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为一、二、三档,分别为4700元、3700元和2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小时12元,每月工作不超过30个小时(宿舍勤工助学岗位除外)。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人员的咨询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社会人员参与招生。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地址及招生联系方式
龙子湖校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22号
象湖校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6号
电子信箱:zhaosheng@hafu.edu.cn
联系电话:0371-69303222
传 真:0371-69303789
学校网址:http://www.hafu.edu.cn/
招生录取信息公布网址:https://zsjyc.hafu.edu.cn/zsxxw.htm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招生专业
招生学院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专业咨询电话 |
|---|---|---|---|---|
财政税务学院 |
财政学 |
本科 |
4年 |
0371-85305136 |
税收学 |
本科 |
4年 |
||
资产评估 |
本科 |
4年 |
||
金融学院 |
投资学 |
本科 |
4年 |
潘老师18538771820 |
保险学 |
本科 |
4年 |
轩老师15093236626 |
|
金融学 |
本科 |
4年 |
王老师18903720309 |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本科 |
4年 |
董老师0371-85305232 |
财务管理 |
本科 |
4年 |
||
审计学 |
本科 |
4年 |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本科 |
4年 |
王老师13523001610 |
国际商务 |
本科 |
4年 |
毛老师18638566886 |
|
数字经济 |
本科 |
4年 |
代老师18538771657 |
|
工商管理学院 |
物流管理 |
本科 |
4年 |
李老师18538771498 |
电子商务 |
本科 |
4年 |
王老师13663713237 |
|
人力资源管理 |
本科 |
4年 |
于老师18538771505 |
|
物流管理 |
专升本 |
2年 |
李老师18538771498 |
|
电子商务 |
专升本 |
2年 |
王老师13663713237 |
|
人力资源管理 |
专升本 |
2年 |
于老师18538771505 |
|
旅游管理学院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本科 |
4年 |
高老师18538771517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专升本 |
2年 |
||
酒店管理 |
专升本 |
2年 |
栗老师18603816856 |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4年 |
0371-69303809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本科 |
4年 |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4年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专升本 |
2年 |
||
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 |
本科 |
4年 |
0371-69303737 |
软件工程 |
专升本 |
2年 |
||
软件技术 |
专科 |
2年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专科 |
2年 |
||
数字媒体技术 |
专科 |
2年 |
||
大数据技术 |
专科 |
2年 |
||
工程经济学院 |
工程造价 |
本科 |
4年 |
张老师0371-85305006 |
工程管理 |
本科 |
4年 |
||
工程造价 |
专升本 |
2年 |
||
工程管理 |
专升本 |
2年 |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 |
4年 |
张老师0371-69303706 |
网络与新媒体 |
本科 |
4年 |
||
汉语言文学 |
专升本 |
2年 |
||
法学院 |
社会工作 |
本科 |
4年 |
何老师18538771950 |
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 |
本科 |
4年 |
18538771962 |
|
外国语学院 |
商务英语 |
本科 |
4年 |
韩老师0371-61625171 |
商务英语 |
专升本 |
2年 |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金融数学 |
本科 |
4年 |
闫老师13663853289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本科 |
4年 |
郑老师13253625210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专升本 |
2年 |
||
教育科学学院 |
学前教育(师范) |
本科 |
4年 |
王老师18538757028 |
应用心理学 |
本科 |
4年 |
||
应用心理学 |
专升本 |
2年 |
||
环境经济学院 |
环境科学 |
本科 |
4年 |
0371-69303775 |
艺术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4年 |
鲁老师 18103816937 |
公共艺术 |
本科 |
4年 |
||
视觉传达设计 |
专升本 |
2年 |
||
摄影摄像技术 |
专科 |
3年 |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 |
本科 |
4年 |
陈老师18503787722 |
音乐学 |
专升本 |
2年 |
||
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本科 |
4年 |
0371-69303830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本科 |
4年 |
||
国际教育学院 |
应用韩语 |
专科 |
3年 |
0371-69303590 |
大数据与会计 |
专科 |
3年 |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专科 |
3年 |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专科 |
3年 |
说明:
1.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371-69303222;
2.各学院本、专科专业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
3.本、专科专业介绍更新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一)学费标准
1.普通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体育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
2.国际合作办学专科学费标准:13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标准 :8人间600元/生·学年,6人间800元/生·学年,4人间1000元/生·学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三)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学生在学年开学时缴纳。
学校设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学校奖学金等。
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生·年、学校奖学金500—2000元/生·年。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成绩优秀的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多措并举,保障学生在校安心学习,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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