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3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位于惠州市惠州大道汤泉段272号,是2017年3月经广东省政府批准成立的理工科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惠州是粤港澳大湾区和珠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毗邻深圳、香港、广州、东莞,东接汕尾,北连河源、韶关,交通便利,区域优势突出。
办学以来,惠州工程职业学院精准对接惠州“2+1”支柱产业及汽车与智能制造、清洁能源物联网、云计算、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养高技术人才服务惠州及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农业有特色、工科有优势、商科有精品”的办学发展格局。设有智能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生态工程学院、财经商贸学院、人文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7个二级教学机构,实验室管理中心、信息技术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和图书馆5个教辅机构。学校现开设有专业27个,拥有“应用电子技术”和“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等2个省级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学校专业涵盖6个专业大类,其中理工科专业占比超过60%。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教授、副教授百余人,博士生、研究生200多位。一大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和有仁爱之心”的国家职教名师、南粤优秀教师在学校弘文乐教,传道授业。一万多名学子秉持“吃苦耐劳、淳朴厚道、臻技敬业、进取创新”的精神,在学校厚德博学苦练本领。一批又一批毕业生从这里走向社会,立业报国!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
2025年6月27日

大学风光 · 惠工程院、H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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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室、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惠州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标识码:4144014609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大道汤泉段272号;邮政编码:516023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惠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室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校在广东省外各省(区、市)实行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的,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校在湖南、河南、新疆、青海、山西、江西、河北七省的选科要求按照该省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以上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普通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950元-1150元/生·学年;课本资料费按实结算。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2-2821205、0752-2821229
传真:0752-2821229
电子邮箱:hgcyzsgzc@huizhou.gov.cn
学校网址:http://www.hzevc.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hzevc.edu.cn/
第三十四条 学校纪检室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张鸿飞
监督电话:0752-2821885
电子邮箱:hgcyjjjcs@huizhou.gov.cn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5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授权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夏季招生计划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
广东省历史类招生计划
广东省物理类招生计划
省外招生计划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8月5日广东省夏季高考投档录取,我校省内普通类历史、物理各专业组均一次性满档。

历史类:
502专业组,投档分420,投档最低排位138442
503专业组,投档分434,投档最低排位123131
504专业组,投档分427,投档最低排位131466
505专业组,投档分424,投档最低排位134280
506专业组,投档分418,投档最低排位140559
物理类:
508专业组,投档分404,投档最低排位319011
509专业组,投档分418,投档最低排位301479
510专业组,投档分379,投档最低排位347155
511专业组,投档分397,投档最低排位327558
512专业组,投档分398,投档最低排位326684
514专业组,投档分390,投档最低排位336006
515专业组,投档分393,投档最低排位332620
516专业组,投档分395,投档最低排位330774
517专业组,投档分390,投档最低排位336214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外省投档情况
01
青海省投档情况
计划招收人数
物理类
6人
历史类
3人
投档分数线
物理类
最低投档分数线:220
历史类
最低投档分数线:281
02
河南省投档情况
计划招收人数
物理类
17人
历史类
14人
投档分数线
物理类
最低投档分数线:402
历史类
最低投档分数线:431
03
湖南省投档情况
计划招收人数
物理类
6人
历史类
3人
投档分数线
物理类
最低投档分数线:402
历史类
最低投档分数线:416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院系设置 |
|
教学单位 |
高职专业 |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智能工程学院 |
应用电子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智能机电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室内设计 |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生态工程学院 |
园艺技术、园林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环境艺术设计、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宠物医疗技术 |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学院 |
电子商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财富管理、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人文学院 |
/ |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注:高职专业为2025年招生专业 |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
收费标准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普通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950元-1150元/生·学年;课本资料费按实结算。
资助学生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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