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招生简章(2025年)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4日
财政与税务学院招生简章
.gif)

兰州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是甘肃省唯一一所具有财政和税收本科与硕士人才培养体系的学院。学院起始于1984年兰州商学院财政金融系财政学专业,2007年9月,学校进行学院专业整合,成立了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9月,学校进行专业结构调整,成立了财政与税务学院。
学院设置财政学和税收学2个教学系,1个数字财税研究中心,设有财政学、税收学2个本科专业和财政学、税务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包含财政学和税收学两个专业在内的应用经济学学科被评为省级重点一级学科,2017年入选甘肃省一流学科(A类),其中,财政学专业于1984年开始招生,2003年确定为校级重点专业,2007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开始招生,2008年被确定为校级品牌特色专业,2021年获批甘肃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税务专业于2007年开始招生,2012年更名为税收学专业,2016年至今连续组建“卓越税收人才实验班”,2018年税收学专业获批甘肃省特色专业,2019年获批甘肃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4年获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2019年获批税务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开始招生,2024年开设“数字财税”微专业,已完成两届培养任务。

学院现有教职工40人,专任教师36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0人,博士8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1人。现有在校本科生1053人,硕士研究生163人。学院始终秉持以培育卓越财税专业人才为核心使命,聚焦数字财经赋能,积极探索强化财税专业人才实践教学培养。深化课程思政融入,提升学生政治素养。学院开设的《财政学》《中国税制》等四门课程入选甘肃省一流课程;2024年获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项。持续强化实习基地建设,锤炼专业实践能力。学院设有中国收入分配研究中心甘肃基地、甘肃省财税人才创新培养基地;受聘为“全国财税服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副理事长单位、“全国财税大数据应用产教融合共同体”副理事长单位、“财税智能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与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城关区税务局、平凉市税务局、陇西县税务局,以及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等25家单位共建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实践能力提升筑牢根基。注重学生科研能力培养,实行学业导师制。举办本科生学术论坛、学术报告、论文比赛、学科专业竞赛等活动,指导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推动专业竞赛参与,全力营造浓厚科研氛围,激发学生创新潜能,提高学生学习成效,承办并组织学生参加全国税收风险管控案例大赛、“衡信杯”大学生智慧税务大赛,积极鼓励学生参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智慧税务大赛等学科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学生英语四六级通过率和毕业生就业率均居于学校前列。坚持“五育”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院团学工作成绩显著,近年来共获得各类奖励50余项。

此外,学院在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近年来,学院教师共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10余部,多名教师荣获“甘肃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部分教师担任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税务学会理事、甘肃省高等学校经济学类专业教学指导、认证与教材建设委员会委员、甘肃省政府预算研究会和甘肃省人大常委会计划预算审查咨询专家、甘肃省财政学会副会长、甘肃省税务师行业专家库专家、甘肃省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甘肃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甘肃省国际税收研究会副秘书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甘肃省城市建设商会财税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学院教师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0余项,学院教师积极投身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地方政府建言献策,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院将继续秉持“博修商道”的校训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兰财、新财税”的发展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守正创新、融合发展”的教育理念,努力培养具有公共意识、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财税专业人才,推动学院各项事业不断迈向新台阶!


◆培养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与数字中国战略需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西北、面向全国,以“新财经”教学理念为引领,推动财政学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扎实财政学理论基础、前沿数智技术应用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复合型财政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财政学、地方财政学、金融学、管理学、统计学、政府预算管理、政府绩效管理、税收学、中国税制、税务合规计划、财税思想史、财政货币政策、财务管理、智慧税务综合模拟实验、Python智能财税数据分析、财税理论前沿等。
◆工作适用范围:在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公共部门从事财税政策的理论研究以及政府预算编制、执行和预算绩效过程管理等政府收支管理工作;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等企业从事财税咨询、绩效评价等工作。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与数字中国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西北、面向全国,以“技术驱动、交叉融合”的“新财经”理念为引领,推动税收学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经济学与税收学理论基础、精通智能技术工具应用、解决数字税收治理问题的复合型税收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税收学、中国税制、国际税收、税务合规计划、涉税服务实务、财政学、金融学、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经济法学、纳税检查、税务会计、财务管理、中级财务会计、数字税收专题、财税计量方法与应用、智慧税务综合模拟实验、Python智能财税数据分析、学科竞赛训练与论文写作指导、财税理论前沿等。
◆工作适用范围:在税务部门从事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和税务稽查工作;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和税务咨询工作;在企业财务部门和金融机构等单位从事纳税申报、税务风险评估等工作;在相关研究机构从事税收政策理论研究等工作。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