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和考核试点院校
广东省博士工作站设站单位
2025年10月22日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是广东省人民政府2016年2月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广东省第一批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的社会主义办学方针,秉承“笃学、笃行、致真、致远”的校训精神。立足湛江,实施“双百行动”赋能粤西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面向广东,实施“百千万工程”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国,深化改革,努力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职院校。
学校现为广东省博士工作站设站单位、粤西乡村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建设单位、广东省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省级培训基地、广东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共建单位、广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广东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湖光校区、遂溪校区、廉江校区和赤坎校区四个校区,其中湖光校区位于文化氛围浓郁、各类院校云集的湛江教育基地。校园占地面积835.34亩,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1.22亿元,固定资产7.66亿元,馆藏纸质图书91万多册。各类专业实训、实验室171间,钢琴实训楼1栋,综合体育馆2间,标准足球场3个,标准篮球场20个。在省内多所中小学、幼儿园建立了500多个教育实习基地,合作共建200多个应用型专业实习实训基地。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542名,其中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19名,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316名,广东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324人。教师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广东省技术能手、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南粤教坛新秀、曾宪梓基金奖、市级“五一”劳动奖章等国家级、省级、市级奖励200多人次。
教学成果
学校在近百年的师范教育办学实践中,坚持教师教育办学特色与应用型专业建设并举的理念,面向全国21个省(区、市)招生。现有三年制、五年一贯制等多种学制,开设中高职贯通培养(3+2)、学徒制、订单班等多种办学模式。有大专层次全日制专业42个、成人函授大专专业1个,在校学生15000余人。学前教育专业群、小学教育专业群、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群是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小学数学教育专业教学团队被认定为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有国家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优质课程6门,中国大学mooc(慕课)平台课程23门。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1本,首批“十四五”广东省职业教育规划教材2本。学校是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和考核试点院校,可培训考核20多个职业技能证书。
人才培养
学校积极组织大学生投入“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积极参加“挑战杯”、创新创业、职业技能竞赛等,荣获国家级特等奖10个、一等奖23个,省级特等奖5个、省级一等奖(含金奖)21个。立项省“攀登计划”专项资金项目22项,获资助总经费75万元。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的师生团队连续五年受邀参与上海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志愿者服务工作,连续十多年受邀到博鳌论坛“为元首做菜”,荣获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志愿者杰出合作单位称号。
社会服务
学校依托学前教育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获批为粤西乡村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建设单位,承接省教育厅乡村幼儿园质量提升委托研究项目,与遂溪县合作共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学校依托烹饪工艺与营养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积极参加广东省“粤菜师傅”工程,成立湛江菜产业研究院、湛江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等平台,承办湛江市三届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粤菜师傅专项赛,主动服务湛江市“中国海鲜美食之都”建设。
学校积极搭建多元化社会培训平台,2022年起每年承接省级“新强师工程”示范培训项目,共承办7期培训班,参训人数370人。积极开展幼儿园园长、教师等其他职业教育培训项目,完成全省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累计1万余人次。
教学科研
学校先后获得教育部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人工智能”重点领域专项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乡村振兴)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新一代电子信息(半导体)重点领域专项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等443项科研课题。教师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200余篇,其中高水平论文70余篇。主编出版著作、教材60余部。申请国家专利26件,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20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23个。食育科普教育基地、AIoT科普教育基地、戏剧科普教育基地被认定为湛江市科普教育基地,湛江菜烹饪工艺与菜品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认定为湛江市科研平台。
国际交流与合作
学校积极参与“一带一路”交流与合作,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国际化。先后与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等国的10多个团队进行合作洽谈,与香港教育大学、台湾高雄师范大学等港澳台地区高校进行交流互访并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联合培养协议》。先后选派了74位教职工到国(境)外高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2024年,学校成功入选第二批“乍得国家职业标准共建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成功申报“中非高校百校合作计划”,实现国际交流合作新突破。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2025年9月6日

大学风光 · 湛江幼专,ZHJ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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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5085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湖光校区:湛江市麻章区雷湖快线湛江教育基地南环路1号;邮政编码:524084
遂溪校区:湛江市遂溪县遂海路182号;邮政编码:524300廉江校区:湛江市廉江市黄村街17号;邮政编码:524400
赤坎校区:湛江市赤坎区寸金四横路8号;邮政编码:524037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湛江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学生和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在广东省内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在外省录取批次根据各生源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为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从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作为选考科目,从生物、化学、地理、政治中选择两门作为选考科目。
省外相关工作规定及录取规则,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按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学校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三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省外相关工作规定及录取规则,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八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录取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文史类(不含学前教育)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工科类(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学费 6410元/生•学年;艺术类(含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校企联合培养(广州长隆订单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校企联合培养(湛江白天鹅订单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校企联合培养(湛江海滨宾馆订单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住宿费650-14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综合测评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等奖项,同时学校设有新生资助、就业帮扶、学校助学金等校内资助项目。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59-2729123;0759-7600813;0759-6606023;
电子邮箱:xzc@zhjpec.edu.cn
学校网址:www.zhjpec.edu.cn
招生网址:www.zhjpec.edu.cn
第三十三条 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室
联系人:梁老师
监督电话:0759-2729106
电子邮箱:jjsj363@126.com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5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授权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和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计划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如下:
注:学费等收费标准如有调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
|
院系 |
专业 |
学前教育一系 |
学前教育、早期教育 |
学前教育二系 |
学前教育(三年制中专)、学前教育(五年一贯制大专) |
中文系 |
小学语文教育、现代文秘 |
数学系 |
小学数学教育、大数据技术 |
外语系 |
商务英语、小学英语教育、应用英语 |
艺术系 |
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艺术教育 |
体育教育系 |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 |
科学教育系 |
小学科学教育、烹饪工艺与营养、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信息科学系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 |
经济管理系 |
现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 |
思想政治教育系 |
小学道德与法制教育、社会工作、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收费标准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文史类(不含学前教育)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工科类(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学费 6410元/生•学年;艺术类(含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校企联合培养(广州长隆订单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校企联合培养(湛江白天鹅订单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校企联合培养(湛江海滨宾馆订单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住宿费650-1400元/生•学年。
资助学生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综合测评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等奖项,同时学校设有新生资助、就业帮扶、学校助学金等校内资助项目。
奖助贷措施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每生每年2000-4500元,分2-3档,原则上人均不低于3300元/学年,具体标准根据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人数确定;
(4)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三等: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元,占学生人数的5%;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元,占学生人数的8%;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元,占学生人数的10%。
(5)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校就读的贷款利息由国家和省政府给予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个人承担。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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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整理: 大学志 · China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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